济南中德骨科医院
[签订“1+3”集体合同]
让职工合法权益更有保障
2021年4月21日,济南中德骨科医院举行“1+3”集体协商签约仪式,济南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陈连云、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魏学芹、堤口街道办工会工作人员李珣到会参与指导。
此次签约仪式由协商双方各选派的3名代表出席,企业方代表为院长王建新、党支部书记王嵩清、办公室主任刘静;职工代表为院工会主席王运芳、护理部主任杨浩英及职工代表梁霞。
签约现场
协商双方代表经过一系列程序,把工资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、集体劳动合同等意见、诉求和建议分项、分类、分别列入各专项合同的协商内容,进行了平等的协商,并最终协商达成一致,签订“1+3”集体合同。
什么是1+3集体合同
“1+3”集体合同是指《集体劳动合同》+《工资专项集体协议》、《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》、《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》等四项合同的总称。“1+3”集体合同的签订,能够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,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
1+3集体合同的意义
“1+3”集体合同对于职工来讲,可以了解企业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企业发展,共渡难关;对于企业来讲,可以了解职工真实诉求和表达,施策更精准精细,让职工在共享发展红利的同时实现与企业共建。
通过座谈交流,医院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表示认同和支持,下一步将按照规范程序落实各项工作,充分利用好协商平台,给予职工更多的话语权、参与权。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将跟进指导、依法规范开展集体协商,为企业服务,做好指导工作。